台泥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都謹守高規誠信標準,對於貪腐和賄賂採取零容忍態度,制定「反貪腐、反賄賂政策」,以建立明確之反貪腐及反賄賂準則,並為相關利害關係人提供指導以協助其防止貪腐及賄賂行為。
台泥更於 2021 年 4 月於本公司總管理處導入 ISO 37001 反貪腐、反賄賂管理系統,作為本公司落實誠信經營之具體作為。
本公司訂定三大反貪腐、反賄賂政策目標,作為組織誠信經營之指導原則,如下:
針對本公司所從事之所有活動,進行反貪腐、反賄賂聲明如下:
本公司總管理處之反貪腐、反賄賂治理與管理架構以治理、合規遵循、管理三道防線組成。審計委員會負責督導管理系統目標達成情形;本公司已成立「反貪腐反賄賂推動小組」,由法務室主導並負責監督各部門管理系統的推動、規劃與諮詢事宜及檢核管理系統設計與執行有效性之評估;總經理則擔任本管理系統最高管理階層,對管理系統之運作和守規性負有完全責任,確保各相關角色責任及職權分配,並與組織各層人員徹底溝通;系統轄屬單位主管則負責對各單位日常作業之貪腐賄賂風險進行控管與監督。以上管理系統之執行情形,每年度將至少一次向本公司董事會進行報告。